抓姦新聞-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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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夏經緯網12 月4 日訊:據台灣媒體報導,柯姓警官與小三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捉,小三一度辯稱感染“菜花”不能“辦事”,小三丈夫翁男要求賠償500 萬元(新台幣,下同)遮羞費,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柯曾向翁道歉,且柯和小三在半年內通聯高達4000 多筆,顯見關係非淺,判決2 人連帶賠償40 萬元。

據報導,被告柯姓警官和有夫之婦羅女因業務關係相識,2 人在去年3 月15 日下午,開車到高雄市英明路歐閣汽車旅館開房間,被羅女丈夫翁某會同莊姓友人報警查獲時,房間內凌亂不堪,並扣得羅女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拆封過的保險套袋子,翁某要求賠償500 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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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姦新聞-

ㄧ名女子就讀高職時,與大她14歲的老師發生性關係,不倫戀持續了3年,2010年跨年夜2人在床上激戰,結果被師母當場逮個正著 ​​。妻子怒告通姦,男方為求原諒贈屋給妻子,並證稱和對方上床15次獲得撤告。女子一審被判有罪,二審認為她並不知情男方已婚判決無罪確定;民事部分則賠償25萬換和解。   檢警調查發現,該名黃姓女子在07年就讀高職期間,與當時在學校擔任實習數學老師的洪姓男子發生不倫戀。洪妻指控,丈夫先是和一名女學生搞曖昧,原本她選擇原諒,但沒多久洪男卻又跟黃女有染,不但追求對方還發生關係。儘管洪男之後轉到台北市某高職任教,但仍與就讀大學的黃女有密切往來。   2010年12月31日跨年夜當天,洪男並未回到高雄,洪妻決定北上抓姦,前往丈夫租屋處一看,丈夫不在家,卻發現屋內有散落的女性內褲和包包,便偷偷將錄音筆藏在床內。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洪妻在屋內埋伏至凌晨,再帶員警入屋抓姦,果真發現2人衣衫不整,垃圾桶內也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,錄音筆也錄到2人嘿咻的聲音,洪妻怒控通姦。   黃女坦承和洪男交往,但不知對方已婚,稱說洪男對她說洪妻只是女友;一審法官認為,黃女被抓姦時神情漠然,顯見已知情對方洪男已婚,因此判處她3個月徒刑;但高院審理後,認為黃女被抓姦時年僅19歲,年輕識淺誤信洪男說法認定他未婚,且當時漠然表情應屬 ​​驚嚇過度,改判她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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